暑期租房 注意避坑

暑期租房 注意避坑

暑期到來,租房市場迎來一波租賃小高峰租房。有打算租房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,也有準備租房陪讀的家長。對於沒有租房經驗的人來說,除了看租金、戶型、朝向、樓層,還要注意哪些細節?連日來,一些社羣結合最近調解的租房糾紛,給出具體建議,供大家租房時參考。

看清具體條款

38歲的常先生在金陽南路1號院租了一套房,住了一年多,因工作調動,提前兩個月退租租房。可是,結算費用時,房東拿出了當初簽訂的租房合同,以“租客無論任何原因提前退租,不予退費”為由,拒絕退還剩餘房租。常先生覺得不合理,但簽約時沒細看條款,不知如何是好,隨即向御德苑社羣求助。網格員張睿玲詳細瞭解經過,諮詢了社羣駐點律師。

律師表示,這屬於不合理格式條款,單方面加重租客責任、排除租客合法權益,不符合相關規定,不具備法律效力租房。網格員據此與房東溝通,對方同意退費。對此,律師提醒:簽約前務必細讀合同條款,對於租賃雙方都是一種保護,遇到糾紛可及時維權。

約定寫入合同

租客吳女士今年5月份在安寧街89號院租了房租房。當初,房東口頭承諾,設施有啥問題儘管說,他會負責維修。

入住沒幾天,吳女士發現臥室空調不製冷、衛生間供水管道滲水,影響日常生活租房。她與房東溝通,對方卻拒絕負責,讓租客自己解決。接到租客求助,玉園南社羣請物業維修人員入戶檢查,發現上述問題均是設施自然老化所致,並非人為損壞。

社羣將雙方叫到一起,由駐點律師牛江濤釐清權責:根據相關規定,依法出租人需保障房屋正常適租使用,承擔配套設施維修義務租房。唯有承租人過錯導致損壞,才由租客自行擔責。也就是說,這幾處問題,應該由房東維修。

社羣提醒,租房前,最好核驗設施能否正常使用租房。租賃約定、權責細則應寫入書面合同,切勿輕信口頭承諾。

注意留存證據

今年4月份,李女士透過中介,在彭村路9號院租了一套房租房。這是老舊小區,頂層無隔熱設施,白天陽光直曬,家裡悶熱。簽訂合同前,中介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諾,會為房屋加裝空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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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6月份,李女士催促裝空調,中介卻不斷找藉口拖延租房。溝通無果後,李女士提出退租。中介以單方面提前解約為由,拒絕退還押金。無奈,李女士向濱汾苑社羣求助。網格員韓麗麗第一時間對接社羣駐點律師,律師給出專業意見:中介在微信上承諾裝空調,卻沒有做到,屬於違約行為。經勸導,中介認識到自身履約不當,承諾一週內完成空調安裝。

律師提醒,租房一定要留存好各類證據,包括書面合同、微信聊天記錄等,以便維權時需要租房

愛護房屋物品

趙先生在安寧街58號院租了一套房,與房東簽訂了一年的租賃合同,並支付了1500元押金租房。房東承諾,租期滿後,會全額退還。然而,趙先生搬走時,房東卻以屋子沒打掃、物品有損壞等理由,拒退押金。

中海社羣網格員王瑨諮詢律師得知,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雙方租賃關係終止,若承租人無違約行為,並按約定歸還房屋物品,房東應退還押金租房。房東無故拒退屬於違約,若合同有明確押金退還條款,更應依約執行。網格員將律師的觀點告知房東,對方意識到問題所在,退了押金。

律師提醒:籤租賃合同時,要詳細約定押金退還條件和時間,保留好繳費憑證租房。對於租客來說,應愛護房屋物品。若遇押金不退,請保持冷靜,依法維權。

社羣工作人員、律師提醒,租房時儘量選擇正規平臺、品牌中介或長租公寓,以降低風險租房。遇到不合理要求或異常情況,要保持警惕,及時諮詢專業人士或向相關部門求助。記者 李濤

來源租房:太原晚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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